第28章
白骨开道,叮咚无阻。
犯人背着沉重包裹,脚步轻快。他们熬过了最冷的夜,踏过了最深的雪。他们曾在贵人脚下战战兢兢猪狗不如,也曾日复一日混混沌沌。混浊懦弱的魂魄被落地的血浸泡,被漫天的雪清洗。他们已是一根无坚不摧的白骨。
婉娉煮粥,米香飘出车厢,犯人们知晓小娃娃睡醒了。
金奴把背上的大包给义姐拖着,他快步跑到穆七林的旁边,塞过去他用金丝缠的小手镯。他给金府的贵人当脚蹬,他没跪稳晃了晃,挨了三十个鞭子。官差来抄家时,他跑到金府首饰铺后院,咬着头发撕开血痂,把金丝藏入了一条条重新凝起来的血痂中。他身上有三十条伤口就藏了三十根金丝。
穆七林:“你自己留着,到了北疆有很多花钱的地方。”
金奴:“我出汴都时什么都没有,只有几根金丝,我现在有暖和的羊毛衣,有饱肚的土疙瘩,还识字了。把我们丢到北疆随便一个地方,我们都能好好的,这金丝没用了。”
若是木头雕刻的小木镯,穆七林会替小闺女手下,这个金镯子穆七林不收,无论金奴说什么。
金奴找到婉娉,婉娉明白金奴的心,她也想把所有珍贵的东西捧到婵婵面前,委婉:“今年气温低,北疆的情况可能比我们路上遇见的村落更糟糕。北海只认金子不认银铜,金子越多我们立足越快。沾了血的金丝总归不吉利的,你若是不在意,到了北疆我用金镯子换北海的羊毛和粮食。”
金奴点头,还把剩下的准备给婵婵缠个小发冠的金丝全给了婉娉。他被贵人踩在脚下,跪趴着见过许多的精美佩饰。他用金丝缠成金镯子后,没舍得磨平也没舍得雕刻,便是想着婵婵缺钱时可以从你金镯子上抽一根金丝。听婉娉的安排,这金镯子又要用在他们的身上了。他们都欠婵婵的,不过不要紧,他们都是婵婵的人。
金奴认真:“来年我做婵婵的脚蹬。”
婉娉笑着摇头:“咱们婵婵不喜欢这个。”
“我知道,脊骨直起来了就不能再弯下去了。”
金奴笑容明朗,“我学武艺,让婵婵踩着我的腿上车。”
婉娉满眼笑意,打趣:“需要我默写一本武功秘籍吗?”
金奴从怀里拿出一本武书,“我练这个。”
婉娉笑着看向书名,笑容溃散。
“你别难过,我娘为了让我活下去一点点摘掉的,没受罪。我爹和哥哥给金府搬石头,都被石头砸死了。”
金奴脸上的明朗不曾减少,明亮的眼睛里是趟过了恶之花后的坚毅,“我以前不太好,现在很好,以后会更好。”
婉娉捂住眼睛,神经质大笑。
采石钱来自人命,她那时为何花的如此理所当然?
该死啊。
都该死。
愚昧无知的她该死。
怯懦卑微的她该死。
自欺欺人的她更该死。
项良慢吞吞地走过婉娉。善良的人总是痛苦的,难以原谅自己无意做下的恶事,又共情于遭受苦难的弱者。
婉娉眼神迷乱,布满血丝。
项良暗骂自己多管闲事,垮着脸倒走到婉娉身前,“回神,你现在还不能疯,想想婵婵,你要给婵婵种土疙瘩囤粮,要给婵婵开羊毛厂攒钱,要给婵婵盖房看家,婵婵需要你。”
说完这一番矫情话,项良死鱼眼。
两岁的娃,只需要饭,谁也不需要!
是他们这群人不人鬼不鬼的疯子离不开婵婵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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