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尔斯·克罗斯一生都在杀人。他出生的城市是抵御怪物的要塞。
他还没懂事就跟随父亲上了前线,在怪物试图翻越城墙时长大成人。
父亲去世后继承了边疆伯爵的地位。即使在年轻时成为城市的领主。
他每天都在杀怪物。
事实上,这就足够了。杀怪物是他最擅长、唯一能理解的事情。
先杀死试图杀死我的敌人。世界就是这么简单明了。
先杀死试图杀死我的敌人。世界就是这么简单明了。
“您好,领主大人!”
在那个女人来到城市之前,确实是这样。“在这个城市里,能卖什么呢?”
“是花,领主大人。”
申请在市区开店的女性商人。
在她面前,克罗斯伯爵感到无语。
“这里是怪兽前线,这里需要的是剑与矛、箭与炮弹。花有什么用呢?更何况转眼就会凋谢。”
“因为毫无用处,所以才需要啊!人需要花,领主大人。”“……?”
“这转瞬即逝的无常,正是花朵美丽的理由!”我无法理解。
所以一开始我怀疑她,认为她是敌国的间谍。
鲜花绿草满布的她的店铺里,克罗斯·宾汉每天都如常造访。他为了寻找她是间谍的证据。
每当他来访,她总是笑着向他介绍各种花。她讲解花语,传授花香与色彩的知识。
克罗斯·宾更贝学会了区分花朵的颜色和香气,并彻底记住了各种花卉的种类
咔.
但即便如此,我仍未能完全理解它为何如此美丽。
一年后。查尔斯·克罗斯向她求婚了。她接受了他的求婚。
***
咔哒,咔哒,咔哒-!
克罗斯边疆伯爵骑着马,穿着盔甲,手持长矛和盾牌,正朝着城墙方向疾驰而来。
单骑匹马。
独自一人,没有任何护卫。“你在……干什么。”
骑着一匹瘦弱的马,穿着生锈的盔甲,拿着与瘦弱身体不相称的大盾牌和骑枪。
就这样,独自一人冲向还剩上千只的鼠群。这可不是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。
“你在干什么,边疆伯爵!你会死的-!”
仿佛我的喊声根本听不见,克罗斯边疆伯爵没有减速,继续冲了过来。
“啊啊啊啊-!”
老人的头盔下传来沙哑的喊声。
正在翻越城墙或钻入城墙下的鼠群一个接一个地回头看。怪物们的行动原理就像解释了几十次一样简单。
-
杀死最近的一个人。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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