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大的原因,就是这个女人的野心很大。
当然,既然是原书女主,那她肯定是成功了。
胡幽并不是要做什么,只是这个时代填肚子是第一要紧事,还有人时时琢磨着用害人而为自己的前程铺路。
这种人往往背景复杂,不缺吃喝,也有大把的人被她驱使。
胡幽越想越头疼,再看看自己的小手手,才13岁,什么也做不了。
忽然胡幽就想到个事,既然大家都要为吃喝穿衣拼命,那她就在这方面多努力努力。
这个时候,要是能给别人多吃口饭,就能救个人。
打定了主意,胡幽也不再想这个郑英秀了,除了要躲,还要想办法给她填堵才行。
否则,以这个女人做事的风格,一定将来会拿自己开刀。
胡幽一想到符生,头就大。
可是,现在俩人差不多是一条船上的了,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“哥,咱们回去吧。”
胡幽拉着胡小弟的小手,今天的胡小弟的表现也特别的好。
胡幽都觉得胡小弟是天生的演员,只是这个时代不需要这样优秀演技的演员。
回到胡二哥的宿舍后,胡幽就立刻就上了炕。
晚上又是吃的胡二哥食堂的饭,胡幽很艰难地吃了半个黑馍。
连胡小弟都能吃得很香,胡幽觉得自己也能行。
也幸好黑馍不大,但有些瓷实,胡幽吃了半块黑馍,喝了三大碗菜汤。
即使现在回了二哥住的宿舍里头,也觉得嗓子就像刀割开一样。
胡幽一直撑着不睡,等到门外再也听不到动静的时候,胡幽走到窗户边,撩开一点窗帘缝隙,朝外面看了看。
只能看到月光下泛着白光的地面,没有任何人影。
放下窗帘后,胡幽松了口气。
“小面,把加工器放出来吧。”
胡幽感叹做双袜子多么的不易,而来到胡二哥这里,也算是个好事儿,可以成功避开所有人。
现在屋子里就胡幽一个,胡三哥、胡小弟都跟着胡二哥去了别的空宿舍住去了。
胡幽觉得快撑不住的时候,一直不停地点头,就听到一声轻响。
“嗒”
胡幽觉得一定是天太晚了,自己眼花了。
那块闪着光亮,丝滑如巧克力般的流线感,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
胡幽从炕上爬起来,走到加工器旁边,就看到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,被放在加工器的顶上。
胡幽伸手把这块东西拿过来时,确定是块布。滑得不可思议,而且衣服像是加了光一样,这块布要是做条裙子,一定美极了。
但是,这个年代的主流是简朴和实用,在村里面要干活的,越是撕不烂的衣服,越受欢迎,而且没人穿裙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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