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最后悔的事,大概就是亲手将这辈子的沈隽变成这样让他绝望的冰冷无情的她。
楼锦书不知道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说什么&ldo;死在最爱的人手上也是一种幸福&rdo;,他觉得这绝对是胡说八道,他死在谁的手上都可以,死在最爱的人手上,绝对是他连想都不愿意想的噩梦。
但凡还有一点情意,深爱的人为什么会舍得杀掉自己?
沈隽安静地站着,她既没有上前阻止楼锦书的自杀,也没有上去救他,当然,也没有补上一剑的必要了。
他自杀得非常决绝,没有给自己留半点余地。
她站在原地,轻轻地叹了口气,&ldo;没关系,其实我没有怪你。&rdo;
这是回答楼锦书最后的那声&ldo;对不起&rdo;。
沈隽觉得,现在的她更好,不管原本她该是什么模样。
她喜欢现在的自己。
第114章
当然,沈隽说的不怪他纯粹是说取走她两魄的事儿,楼锦书对其他人做的事,可是突破她的底线了,这也是她对楼锦书动杀心的原因。
他真的死了,她却又觉得有些难过。
或许也不是像楼锦书想的那样不在乎吧,当然,或许是因为那两魄回来了的缘故,再加上,他是真的从不掩饰对她的爱意。所以,她能够对他动杀心,可他真的死了,她又觉得心中略略酸涩。
楼锦书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,是从怀中取出两颗鲜红色的珠子,轻轻往前推了推。
不用他再说什么,沈隽知道,这大概就是他能够修炼的灵物。
说是珠子,其实是两个晶莹剔透的不规则石头,仔细看去,就像是撕扯成两瓣的心脏。
她走过去,将它们捡了起来,明明是石头,却稍稍有些烫手的感觉。
这是楼家传下来的法器,它的名字就叫&ldo;不甘&rdo;,鲜红似血、滚烫如心。在这世上的法器中,称得上是上上品,尽管沈隽手中有更好更有灵性的灵器,但不甘是世代相传的,不仅吞噬过许多人修炼出的灵魂之力,更有楼家十几代天才临死自愿付出的修为,所以,它可以说是不输灵器的法器。
如果不是这么强,楼锦书也不可能在沈隽面前还能隐瞒自己是个修炼者这件事。
借助&ldo;不甘&rdo;的力量,他才能做到这一点。
楼锦书最后那个眼神,沈隽也看懂了,他不希望沈隽将这东西还给楼家,他希望自他之后,不再有楼家人持有它。它诱惑的可不仅仅是那些心有不甘的养魂人,炼魂人又何尝不是受它诱惑,一步步走向堕落呢?
要强大,就必须要害死那些养魂人,这可绝不是什么正道的修炼法门。
说来元蜃门和楼家最初本就是源出同门,后来分裂成两家,楼家持有血红不甘,元蜃门奉养蜃虫,但双方都擅长灵魂法门,楼家能够辨魂养魂炼魂,元蜃门的血阵同样是抽魂炼魂,本就是同一脉的本事。
来的时候很快,回去却是慢慢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。
她不想楼锦书死在这里很久很久都没人发现,于是用楼锦书的手机拨通了卫姚的电话,她走的时候,电话仍然通着,卫姚焦急的声音从那边传来,她没有说话,只是安静得离开。
凭借卫姚的能力,会很快找到他的。
等走到家附近的时候,已经过了很久,小区的路灯下,站着一个修长的身影。
一看到她,那人马上站直了身体,快步走过来,关切地说,&ldo;没事吧?&rdo;
沈隽笑了笑,对面前的池湾说,&ldo;没事,你快去睡吧。&rdo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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