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夏看着手中精美的鞋子,鞋跟很粗,穿在脚上的时候,并不像之前青鸾脚上换下来的那双,会让人身子不平衡。
这双鞋子除了比她自己的那双运动鞋硬一些,并没有什么让她不适应的东西存在。
但这双鞋子看起来,却比那双运动鞋美的多。
“我现在出去引开他们么?”冥夏看着正在揉脚踝的女人,问道。
之前她和青鸾便商量好了,两人走近换衣间的时候,她穿着青鸾的衣服走出服装店,最好往人多的地方去,引起骚乱,然后引开那些狗仔队和粉丝,而青鸾则穿着冥夏的运动装,往相反的方向去。
虽然不情不愿,也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,不过已经答应了青鸾,冥夏也自然不会反悔。
“对了,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,还有啊,我以后怎么联系你?”青鸾忽然想起来,与眼前这个女子相处那么久,她差点忘了问人家的姓名。
冥夏其实并不想和青鸾有太多的交集,说不清为什么,她总是觉得,青鸾身上有一种让人不舒服,却又非常想要靠近的东西。
“冥夏.冥夏.你到底和薛翌琛,有什么样的联系呢?”冥夏走了许久,青鸾仍然坐在试衣间里面,念叨着冥夏的名字,然后想起一个人。
薛翌琛!
之前青鸾之所以会出现在酒吧,完全是因为,她渴了太久太久,需要一点人血,来满足她那饥渴的欲望。
所以,她选择了人气很薄的那间最适合犯罪的酒吧。
可是当她准备吸食某个男人的血液时,鼻中却忽然涌入一股清雅别致的清香,那味道非常的奇怪,明明犹如花草的香气,却充满了血液的味道,让她忍不住放弃了到嘴的食物,追随着那抹香气走出黑暗。
那是青鸾第一次看见比闫子凡还要俊美的男人,那个叫薛翌琛的男人,明明看起来是个普通人,却拥有着比闫子凡还要骇人的气势。
仅仅只是一眼,青鸾便忘记了她那个时候多么的需要吸食人血。
再后来,她故意将那个高脚杯挥出去,割伤了薛翌琛的肌肤,因为,她在离着薛翌琛越来越近的时候,感受到了一股及其强烈的压迫感,那种感觉,就像是见到了吸血鬼家族的王,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朝拜一番。
可是当薛翌琛的血液穿透青鸾的肌肤之后,她又觉得非常的疑惑。
很明显,薛翌琛是人,普普通通的人,但他的血液里面,却含有两种魂魄的气息。
这个现象有些怪异,不禁让青鸾想到了一种可能,那就是有人为了救薛翌琛,将自己的魂魄放入了他身体里面。
一个人的驱壳存在两个人的魂魄,这种现象,青鸾并不是没有见过,记得很多年以前,在湘西一代,还会有一些能力超群的赶尸人,把捉到的鬼魂放在那些僵尸身上。
僵尸虽然没有自己的魂魄,但残留的气息,却足以重新繁衍成一魂,所以被赶尸人放进僵尸体内的其他魂魄,便和僵尸本身存在的那一缕残魂,共用一具驱壳,成为了两魂一主的存在。
而薛翌琛,看起来和那种现象有些相似。
但不同的是,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活人。
遇到冥夏的时候,青鸾在她身上闻到了和薛翌琛一模一样的香气,那股香气,真的非常别致,从冥夏的体温上看,她不会是一个简单的人,所以青鸾也不敢贸然出手,那么现在,一切引人好奇的源头,该去薛翌琛那里找答案吧。
这么想着,青鸾放下手中的东西,拽着身上的白色运动装仔细观看一番,嘴角扬起一抹笑意,然后走出试衣间。
因为冥夏的缘故,众人都以为青鸾已经离开了服装店,所以在青鸾走出试衣间的时候,之前热闹非凡的服装店,此下冷冷清清的,就连一直站在试衣间门外服侍的店员,也早已不知去向。
以至于前往酒吧的一路上,一切都顺利的很,再加上带着一个包裹性能非常好的帽子,所以并没有任何人将青鸾认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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